天柱县八措施防范森林火灾
(2008-03-20 15: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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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柱县采取八项措施防范森林火灾。

    一是加强领导。实行县领导包乡镇、各森防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包重点林区,乡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部署。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山林火灾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对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等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建立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寨规民约、鸣锣喊寨等制度,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县级成立21个巡查组在主要交通干线进行巡查,乡镇在通村公路上进行巡查,每天巡查时间为8小时,巡查时间截止到5月底。五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大人、小孩和低行为能力人群的监管。六是强化扑救队伍组建。从县直机关抽调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的干部职工组建县直机关民兵应急分队,人数达100余人,并进行了扑救知识专业培训。七是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等公众媒体,通过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形式进行立体宣传。目前已悬挂横幅70余幅、发放宣传单10万份、年画3年张、戒火令500份,短信40余万条;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森林火警处理不及时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对违章用火者和火灾肇事者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来源: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