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采取五措施制止违法建筑

 
2008-03-10 15:55:06
作者:丁 炜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遏制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的滋生,毕节市流仓桥办事处采取五措施制止违法建筑。

    这五项措施是:一是将制止违法建筑工作列为各村2008年的目标工作内容,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做到包村、包组、管护责任明确。二是各村成立了清理违法建筑机构,组建宣传、巡查、制止、报告工作组,要求每当发现村内违法建筑,各村清理违法建筑机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必须于当日上报办事处党委、行政。三是要求各村建立违法建筑3天一次的“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对各村所管辖区内出现违法建筑迟报或错报现象的,每查出一宗对村的包片领导处以300元处罚,包组管户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处罚,包组管户责任不明确或村主要领导没有包片的村的主要领导给予500元的处罚。查出三宗(含三宗)以上迟报或错报违法建筑,对村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四是对各村违法建筑出现迟报或错报现象的,每查出一宗对办事处的包村领导给予400元的经济处罚;对办事处下到村的包组管户的干部给予600元经济处罚,同时在年终考核将其定为不合格。若一年内查出三宗违法建筑,将对办事处下到村的包组管户干部实行待岗或建议组织调整处理。五是在一年内未出现违法建筑的村,对包村人员及村干部根据工作成绩给予奖励。

    

来源: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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