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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交通违法实行公示
新华网 ( 2008-02-22 )
稿件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作者:胡启涌 

    从2月21日起,凤冈县交警大队在历时45天的“反违法、压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辖区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公示,这样一来,不但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该大队根据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难、意见大的实际,在城南、城北客运车始发站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公示栏,在公示栏中又分“交通违法处理公示”和“交通事故公示”两块内容。在交通违法公示栏中,重点公示每周驾驶员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违法时间、地点、处罚情况一并公示。同时,还将“交通违法强制措施凭证”、“营运客车严重违法抄告通知书”的复印件张贴在公示栏内,消除了一些人对执法人员存在说人情的顾虑。在“交通事故公示”一栏中,在通报全国近期典型事故安全的同时,公示全县交通事故情况,还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驾驶员姓名、肇事经过、责任认定、处理结果等。这一做法不但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还对驾驶员产生了相互督促的作用,同时还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交警大队为了推广这一做法,与全县14个乡镇派出所联系,于近期在各乡镇也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公示栏”,有效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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