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液化气商家收取钢瓶检测费 物价部门称属违法并着手调查处理
新华网 ( 2008-02-13 )
作者:文隽永   稿件来源:都匀市新闻中心 

    连日来, 记者先后多次接到部分热心市民反映,他们在用钢瓶与商家交换购买液化气时,其商家认为他们的钢瓶已超过使用期,却要收取25元的钢瓶检测费,否则就不予卖液化气,市民认为这是商家在乱收费。

    2月8日,据都匀市民张女士介绍,由于都匀城区遭遇雪凝冻灾害袭击,已失电停水10多天了。大年除夕前,她决定拿家中多时未使用的液化气钢瓶与商家交换购买一瓶液化气来过春节,可是商家称,她家的原液化气钢瓶已超过使用期,必须交纳每瓶25元的钢瓶检测费,否则就不予交换,同时也不出售新的液化气钢瓶。张女士先后找了几家液化气经营门市部,得到的答复都是要收每瓶25元的钢瓶检测费。

    为了能尽快卖到液化气过春节,张女士只好交纳了25元的钢瓶检测费之后才得以买到液化气,张女士认为这是商家“趁人之危”乱收费。

    当日,记者在都匀城区暗访了几家液化气经营门市部,其商家都称,他们收到这些过期液化气钢瓶后还要重新检测,无形增加了成本,所以要收取客户每瓶25元的钢瓶检测费。

    8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都匀市物价局局长唐裕民,据唐局长介绍,他们物价局也先后接到部分市民类似投诉,关于商家收取客户每瓶25元的钢瓶检测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属于乱收费行为。他还告诉记者,2月2日,都匀市人民政府还发布了《关于稳定和规范石油液化气价格收费秩序的公告》,该公告内容就明确了“各经营门市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钢瓶检测费”凡是出现“短斤少两、擅自涨价、乱收费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都匀市物价部门正在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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