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物价局
关于对雪凝期间部分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
自元月中旬以来,我县遭受多年不遇的雪凝天气,全县境内公路受阻,全县从元月18日起相继停电。由于此次雪凝天气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受灾程度严重,导致我县部分物资出现紧缺、脱销等现象,市场紧缺物资价格也出现了异常波动现象。为此,我局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部分乡镇,对市场紧缺物资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和告诫。现将当前市场部分物资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一、当前人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1、猪肉:受恶劣天气影响,生猪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严重受阻,从屠宰场到市场的生猪运输完全依靠人工搬运,导致搬运费上涨,生猪销售成本增加。年关将至,生猪需求量也进一步增大,县城猪肉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趋势,致使县城集贸市场猪肉价格从受灾前26元/公斤上涨到30元/公斤。但是,部分乡镇生猪运输因道路受阻无法外销,生猪价格较受灾前略有下降。
2、大米:因全县电力供应完全中断,我县大米生产、加工无法正常运转,加之人民群众对恶劣天气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导致粮食的储备量较小,市场出现紧缺现象。散装粮食价格受此影响略有小幅度上扬,目前散装大米价格较以往上涨0.2—0.4元/斤;袋装大米涨幅则较大,每袋(20千克装)大米上涨10元左右。
3、菜油:根据我局调查了解,我县菜油的储备量比较充足,各菜油经销户均有大量菜油销售,如能有效控制菜油外销,目前的菜油供应量完全能满足本县人民的需求,菜油价格一直保持平稳,未出现涨价现象,销售价格基本维持在6.4—6.8元/斤范围以内。
4、蔬菜:由于受雪凝天气影响,蔬菜受灾较为严重,给蔬菜的供应、运输、贩卖带来了诸多不便,外运蔬菜无法进入我县市场销售。目前上市销售的各类蔬菜均由本地农民小规模供应,从品种、数量上较以往都大幅度减少,蔬菜价格也因此涨幅较大。如:白菜价格从受灾前0.3元/斤上涨到0.8元/斤;箩卜价格从受灾前0.3元/斤上涨到0.5-0.6元/斤。
5、煤:当前我县生活用煤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全县生活用煤总量约为700-800吨,完全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所需。但是,受人力不足、运输困难等因素影响,煤炭搬运价格略有上浮。目前,我县生活用煤价格为每百斤55元(不包含搬运费),搬运费由购煤户和搬运工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
6、照明物资:因全县电力供应完全中断,包括县城所在地和各乡镇,市场上销售的石蜡、蜡烛、煤油等照明物资十分紧缺,部分乡镇的照明物资出现了完全脱销的现象,从而导致照明物资价格迅速上涨,特别是蜡烛价格,已远远高于电力供应中断前的市场售价。根据我局调查了解,导致照明物资价格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有:①到目前为止,因各种照明物资特别是蜡烛、煤油储备量严重不足,部分乡镇已无蜡烛、煤油等照明物资销售,县城虽有蜡烛、煤油销售,但大多是电力供应中断后从湄潭等周边县紧急调运到我县的,致使各种成本增加,蜡烛销售价格快速上涨;②个别不法商贩恶意散布诸如电力供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等信息,哄抬照明物资价格,故意造成人民群众的心理恐慌,借机谋取高额利润。
7、其他生活物资:受停电影响,我县米皮、绿豆粉等粮食制品停止生产,导致早餐供应价格上涨,同时带动其他副食品价格的上涨。目前,我县石油液化气、奶、成品油、蛋、禽等重要生活物资价格保持稳定,货物储备量也较为充足,一段时间内基本能满足全县人民生活需要。
二、我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当前我县的物价形势,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向全县各个体经营户发放《告诫书》,通过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个体工商户强化价格自律;
2、加强对重要商品特别是紧缺物资价格的监测力度,每日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的市场价格监测情况,并根据实际,积极向上级提出合理建议;
3、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哄抬物价、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从严从重查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我县重要商品价格实行备案登记和提价申报制度,努力控制我县重要商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5、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和反馈工作。密切联系各乡镇价格义务监督员,每日跟踪监测和上报各乡镇重要商品价格的波动情况,为各乡镇稳定市场物价提供积极、有效的措施;
6、我局会同县工商局、畜牧局、经贸局、工商联、和平路社区等单位,召集十余名屠工代表进行座谈。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减免针对屠宰行业的部分收费,切实减轻屠工的负担,降低屠宰成本,并要求屠宰协会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确保我县猪肉销售价格控制在13元/斤以下;
7、我局针对节日期间价格违法案件多、价格举报频繁等特点,安排了以分管领导为带班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值班成员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组,积极受理各种价格举报。
三、几点建议
1、建议由石油公司牵头,负责组织各乡镇柴油、煤油的供应,切实保障农村大米加工、照明用油;
2、建议由工商联牵头,组织个体工商户对当前紧缺物资进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3、建议国家干部、职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协助县委、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抵制哄抬物价、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