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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编辑出版《凤冈文物志》(图)
新华网 ( 2008-01-02 )
稿件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作者:清泉 

    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文物不可再生。

    2005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

    2007年4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印发全国并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要求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的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及时整理、录入、核查、审定和上报普查数据资料。

    凤冈县在1980年到1987年期间,曾由县文化馆及民间爱好者联合对境内文物进行过不系统调查,亦编印了凤凤县文物志(一)、(二)两集(属内部资料单行本)。因受客观原因所限,其收录的文物题材范围较窄,内容介绍不丰富。

    两集合计只收录了不可移动文物29处,可移动文物8件,远没有达到全面介绍凤冈文物的目的。如古建筑类就完全没有县内目前还保存较好的8个“字库”和正在遭受自然破坏的6座“宗祠”(有的已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内容;蜂岩的宝丰寺、琊川的双塘寺等一方名寺也未收入书中;又如在《太极洞》一章节中就少了很重要的《太极洞鸾书》的内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玛瑙山古军事遗址》一章节只有一千余字和两幅图片。

    据本人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凤冈境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至少在50处以上,可移动文物应在百件以上。其中有的正濒临被破坏消失的危险。

    为此,建议县有关部门尽快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文物进行普查,并在2009年初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凤冈文物志》,让更多的人了解凤冈文物的家底,有利于增强群众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同时也丰富凤冈的旅游资源。(题图:清代版画《八仙过海》)

宝丰寺和尚灵塔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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