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山特区委办公室(通知)
万党办发[200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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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万山特区委办公室 万山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特区委各部、办、委、局,特区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工作的领导,经特区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向 晖(特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罗洪信(特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五星(特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德胜(特区委办公室主任)
刘 雄(特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钟亮(特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向国珍(特区财政局局长)
陆元学(特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仕海(特区建设局局长)
姬平阳(特区环保局局长)
禹丽华(特区工商联主委、商会会长)
刘洪告[特区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召辉(特区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张小辉(特区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泽坤(特区文联主席)
李萃萍(特区地税局局长)
徐世毅(特区工商局局长)
陈 华(特区统计局局长)
刘洪森(特区旅游局局长)
刘 琰(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娄 玲(万山镇党委书记)
肖德明(高楼坪侗族乡党委书记)
刘昌龙(黄道侗族乡党委书记)
汪政洋(敖寨侗族乡党委书记)
罗西武(下溪侗族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区委宣传部,由罗洪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工作;
2、研究审定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规划;
3、研究审定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方案;
4、研究制定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配套政策意见;
5、负责对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规划;
2、研究审核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方案;
3、研究提出特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配套政策的初步意见;
4、加强对特区发展文化产业工作实施情况的督查;
5、负责特区发展文化产业工作的有关信息、联络工作,编发工作简报;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万山特区委办公室
万山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2日
主题词:文化 旅游 机构 通知
报:地委办。
抄报:行署办。
送:特区人大办、政协办。
中共万山特区委办公室 2007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