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凤冈县林业局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印发文件、填报登记表等形式,认真开展好林业系统内滥办酒席的自查工作。
凤冈县林业局认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纪检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滥办酒席自查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下发文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本系统内干部、职工滥办酒席的自查工作。其自查的时间段为从县委[2006]17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到现在止(即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违规操办酒席的种类有生日酒、搬家酒、子女满月酒、升学酒等。在自查工作中,每一个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填写《滥办酒席自查情况登记表》,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由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当事人如因敷衍回避、虚报、瞒报、漏报,经反映或举报查实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