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国税局加强煤炭生产企业税收征管
新华网 ( 2007-11-16 )
稿件来源:毕节日报网站 

    今年以来,大方县国税局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税收管理。

    一是规范企业资金流入流出的监督,加强企业生产销售情况与资金流向的管理,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预防虚开专用发票行为发生;三是对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在核实购进数量的同时,并对其来源进行核实,防止企业虚抵进项税进行偷税;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对企业的产、销、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有销售不入账行为发生;五是加强对被关闭整合企业的税款清算工作,保证关闭整合企业税款的及时入库。(何洪 李亚旭)

制作单位:新华通迅社贵州分社  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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