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胆忠心搏浊流——记毕节市“十佳青年”邓斌

 
2007-10-29 18:47:37
作者:朱光伦
 

    近年来,毕节市反腐工作的力度和成绩为大家有目共睹。一个个腐败分子锒铛入狱,一双双贪欲的黑手被法律之剑斩断,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在反贪战线工作了十余年的邓斌智勇双全、不仅敢于碰硬,而且善于办案、秉公执法,他一次次以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反腐誓言,以掷地有声的反腐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从教师到检察官

    进入检察院之前,邓斌是毕节市委党校的一名教师。

    1995年,在全省招考检察官的考试中,邓斌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反贪工作。

    工作性质和角色的转变,让邓斌感到自豪的同时也感觉到了身上的压力。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他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入刻苦钻研检察业务,努力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长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学理论,广泛涉猎各种法律知识,并注重把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相结合,时时做到在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有力地夯实了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邓斌严谨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态度,突出的工作业绩深受领导和同事们敬慕。2005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邓斌被任命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协助分管反贪工作并主抓自侦工作。短短的一年时间内,他就团结带领反贪局的干警们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6件21人,其中,贪污案件7件10人,贿赂案件7件8人,挪用公款1件1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件2人;所办案件中,大要案件10件14人,起诉率95%,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全年工作一跃名列全区第二。

    

    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2006年,年轻的邓斌被任命为毕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6年以来,在邓斌的带领下,这支早已剑拔弩张的反贪队伍披荆斩棘,充分发扬“敢办案、办大案、办铁案”的优良作风,顶住各种困难和压力查办了许多影响坏、金额大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难案。2006年,在赫章县进行异地交叉办案中,邓斌带领全局干警经过两个多月不分昼夜的艰苦努力,往返于贵阳、毕节、赫章、水城等地,行程一万多公里,查办了贿赂案件6件6人,个案涉案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共收集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口供、悔过书等200余份,追缴涉案款物350多万元,该县5名正科级“一把手”因涉嫌贪污受贿被一举拿下。

    在办理曾经被地、市纪委和地区检察分院多次立案侦查,但都因诸多原因一直未果的毕节城区某村支书贪污一案时,邓斌清楚地认识到,犯罪嫌疑人不仅有较复杂的社会背景,而且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是一块非常难肯的硬骨头。在地区检察分院的统一指挥下,邓斌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排除各种干扰,带领全局干警苦战10昼夜,收集了100余份旁证材料。在大量确凿证据的面前,这一倍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案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该村支书在如山铁证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并如实交待了多年来贪污社区公款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最后,该村支书被送进了看守所,许多群众无不拍手称快。此案的成功查办,不仅树立了检察机关的权威,而且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两年来,邓斌带领导同事们共立案查处了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35件40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和副县级以上要案27件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邓斌及其手所办的贪污受贿案件,全部提起公诉,无一件被撤案和不诉。创下了撤案率、不诉率和无罪判决率零的优异成绩,2006年,其所办案件质量在全区各县市中名列第一。

    在邓斌的带领下,毕节市反贪局锻炼成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敢碰硬的优秀反腐团体,这个团体中涌现出了不少业务精湛、作风硬朗、成绩显著优秀干警。两年来,毕节市反贪局夺得全区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毕节市反贪局被地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先后有5名干警被地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4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其中1名同志2次荣立“三等功”;邓斌也立“三等功”一次,并被评为毕节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恪尽职守不徇私情

    难耐清贫莫为官,树立威信最为先。作为检察官,不仅要经受生死考验,更要经得起糖衣炮弹的袭击,要拒腐蚀、永不沾。“每次办案都会有一种庄严的使命感,可又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谨慎。”邓斌说。在查处腐败案件,特别是在查处大、要案的过程中,身处反腐第一线的检察官经常会遇到腐败分子及其亲属用金钱腐蚀拉拢,如果意志力不坚强,随时都有可能被击倒。

    邓斌时刻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在查办腐败案件中,他十分珍惜自己的人格和荣誉,时刻做到自省自律,在工作中始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始终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就连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对他高尚的品格感到无比敬重。

    2007年3月,在对毕节城区某村支书贪污一案展开侦查时,该村支书见抵赖无望后托他人找到邓斌,称只要不把他关进看守所就送100万元给邓斌。此话一出,邓斌就严词拒绝,并对来人进行了严肃批评。

    邓斌说:“谁都有血有肉有感情,谁都渴望能有一个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但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面前,我不能给法律抹黑,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毕节市反贪局的领头羊,我首先必须过硬。”十多年来,邓斌已记不清有多少次拒绝他人的吃请、说情和贿金。

    2007年4月,邓斌被授予毕节市“十佳青年”光荣称号。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一名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洁、维护正义、刚正不阿的高尚情操。

    

    

    

来源: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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