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政办发〔2007〕5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黔西县渡口
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根据行署办《关于认真做好毕节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07]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刘建平(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车正华(政府办纪检组长)
周光斌(地方海事处处长)
阳亨利(安监局副局长)
杨同文(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海事处,周光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
赵 维(海事处) 罗 涛(安监局)
代荣祥(交通局) 晏 宇(洪家渡海事所)
王 进(东风海事所) 梁康杰(六广河海事所)
潘 海(沙坝河海事所)
办公室职责:积极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做好验收工作的宣传报道,上报有关工作总结和材料,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文件归档备查,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二)渡口设立合法性情况。
(三)渡口安全设施情况。
(四)渡船的船舶检验及证书情况。
(五)渡工培训及证书情况。
(六)渡运现场情况。
三、验收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验收方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全面检查各渡口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验收时间:2007年6月13日至6月18日。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位成员要提高对本次验收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标准,实事求是。
(二)对经验收达标的渡口,通过黔西刊社、黔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对经验收不达标的渡口,责令限期整改,于2007年9月18日前整改达标。
(三)验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认真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渡口、渡船、渡工档案、台帐等资料,并于2007年9月20日前将验收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海事部门要认真收集本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方案、验收标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简报、宣传资料、统计资料和图片,将其整理归档,以备查验收。
(五)至2007年9月30日止,经验收渡口达标率还未达到90%的,要坚持注重实效、方便当地群众出行的原则,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具体情况及相关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