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班子成员构成:
局 长:杨文标
副局长:林全荣 卢友忠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常委会、全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管理、机要、信息、档案管理、行政及后勤服务管理、车辆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综合、统计分析和典型案件通报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报批;研究并提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意见;负责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机关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负责与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的联系;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调研和组织协调;承办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特邀监察员的联络工作。
2、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指导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参与或查处重大责任事故。
3、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建设情况,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乡镇以及县直各部门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
三、信访室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对县管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工作;初核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四、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机关、人民团体的党组织、政府各部门、县直企业及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所联系的部门、乡镇、县直企业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乡镇、县直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联系党组织关系在关岭的上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五、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审理由县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县级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和下级纪检机关征求意见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本级和县级机关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申诉;调查研究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办理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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