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宁自治县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万余农村居民享受到低保。
为了使低保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最困难的农村居民获得低保,该县采取入户调查、层层公示、领导把关、汇总上报等工作步骤,县民政部门还派出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得当,经过调查核实,全县共有30104人获得了年平均3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了方便群众,保障金发放通知到户,该县充分利用乡镇信用社贴近群众的特点代发保障金,方便群众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