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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黎平翘街古城区经营开发项目
项目地点:县城翘街古城区
项目性质:旅游业
项目概况:黎平县城翘街座落于县府所在地--德凤镇东城区,占地面积为99852平方米,民居建筑面积69852平方米,是黎平县城保存较好的明清古建筑群,有主街两条,13条小巷均为方石堆砌而成,两侧民居215幢房屋为清光绪年间建筑,临街全为铺面,两侧马头墙高翘,气势恢宏。翘街景区内有著名的黎平会议会址、毛泽东同志居住处以及两湖会馆、福音堂等文化观赏旅游景点。根据县城规划要求,按照专业化国际旅游城市建设要求,围绕“黎平会议”这个中心,突出长征红色文化为主线,整合古城历史文化,精心打造和经营,将翘街景区建设成为全方位展示长征文化和黎平历史文化的平台,集游览参观、购物、饮食、住宿、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景区。
项目投资规模:投资2000万元以上
项目开发方式: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快开发,力求保护与开发高度统一。实行“三权”分离,即产权属国家,部门管理,经营权归投资公司。经营权出让30年。
项目建设内容:
1、黎平会议会址(土地面积800平方米)扩建,增设文物展示厅、一个地形模型,利用声光电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再现红军从湘江到遵义会议的行军路线,主要战争场景等。2、新建红军广场。3、荷花塘石牌楼、双井街口牌楼、东门外牌楼等。4、老电影院、两湖会馆规划建设经营。5、毛泽东住处的维修整治。7、修复东坡楼钟楼,东门城楼、城墙等。8、重点打造四家四合院。9、东坡楼钟楼,东门城楼、会议会址、福音堂等景点的夜景灯光。10、消防线扩建、三线下埋等。11、景区内各种标识牌的制作。
项目建设期限及要求
1、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
2、建设期两年。
3、项目建设必须按黎平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实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项目优惠政策
1、投资方享有翘街沿线投资范围内50年的经营权。
2、提供黎平会议会址、毛泽东住处、福音堂、两湖会馆等景点9881平方米供投资方经营,提供东门电影院、老农行等处11500平方米土地面积供投资方开发。
3、为配合投资方开发,政府在四年内投资1000万元用于该项目以下基础设施建设:(1)改扩建双井至大井至黎平大道旅游公路3.8公里;(2)景区内步道6.9公里;(3)古街区房屋立面、屋面整治;(4)新建停车场2000平方米;(5)供电线路整治、改建900米;(6)新建供排水管900米;(7)新建垃圾处理设施;(8)新建20个消防栓及灭火设施;(9)展陈场馆建设500平方米。
4、项目享受我县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2005年,翘街景区年接待游客13万余人次,其中海外游客1.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00余万元。随着黎平机场的通航和黎平柟阄鞲甙病⒗杵綎剑河公路改造升级,我县将加大对目标客源地的宣传力度,进入黎平的游客将迅速增多。按年增长15%速度递增,到2010年翘街景区游客量将达26万人次。翘街景区规范管理后,门票价格按保守价50元/人次计,可年实现门票收入1300万元。翘街位于县城中心地段,景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景区内可建有游乐、购物消费等经营性项目,按人均消费100元计,可实现综合收入2600万元,经济效益相当可观。
联系方式:黎平县招商局
联系人:高振华
电话:0855-6227627
传真:0855-6227627
E-mail: LPGZ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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