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森林覆盖率达53•1%

 
2007-08-09 11:13:32
作者:罗春雷
 

 


 
郁郁葱葱,绿满山头。    戴镇江 摄

    望谟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县现有森林面积239·5万多亩,森林蓄积3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上升到53·1%,生态园林县的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望谟县国土面积3005·5平方公里,是我州面积最大的一个县。多年来,该县把林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富民兴县的重点产业,县委、县政府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作出“加快林业发展,创建生态园林县”的决定。林业部门制定了《2001年至2010年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调整树种结构,种植防护林、经果林,改造更新油桐、油茶,计划到2010年实现森林面积27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9·9%的目标,使林业产值上升到2亿元。
    为加快生态园林县的建设步伐,该县围绕生态发展方案,对林业生产的布局坚持“分区规划,突出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原则,将沿江沿河沿路一带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91·5万亩生态林、公益林;将镇绿化、自然保护区和封山育林区、宜林荒山造林区、退耕还林区等区域种植杉树、小油桐、板栗、桉树、竹子、核桃等经济林木。
    为确保目标实现,林业部门在管理措施上采取分类实施、分类管理的办法,统一规划和落实土地,统一整地打坑,统一苗木,统一季节实施,统一管理;抓好“造、封、退、管、节”的具体指导和种苗培育;要求农户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推广容器育苗和营养袋育苗,提高造林成活率。同时,该县还坚持“整地不合格不准种植、苗木不合格不准上山、种植不合格不给予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兑现钱粮”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在行政措施上,推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办好县、乡、村三级示范点,开展检查督促,保护造林者的合法权益,清理非法征用、占用林地的行为。在经济措施上,多渠道争取国家对该县各项林业生态工程的扶持,搞好引资及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及时兑现年度造林和保护森林的奖惩,抓好森林防火和林政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通过推行一系列措施,使该县造林面积造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既利用了土地资源,调动和发挥了农民爱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推进了全县绿化进程。今年6月,该县启动了30万亩桉树基地建设项目,现已种植桉树2500亩。
    6年来,该县林业部门以分片监督实施和技术跟踪服务指导的办法,采取组织群众造林、聘请专业造林队、承包造林的方式,累计完成荒山造林、退耕地造林、封山育林等53万多亩,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款1235万元。
    2005年10月,该县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多的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全县合理设立系统样地调查点2922个,区划面积450万亩。日前,该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复核工作全部结束,统计数据表明:该县森林面积己达239·5万多亩(不含一般灌木林),与第二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净增40多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上升9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覆盖率三个同步增长。
    随着绿化率的提高,城镇周边生态环境的好转,曾一度绝迹的白鹭、燕子、麻雀、杜鹃等20多种鸟类在县城河道、城区上空飞翔,青山绿水、鸟语花香成为望谟县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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