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力度,发挥民间艺人的一技之长,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纳雍县开展民间艺人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参加此次评审的民间艺人条件为:从事民族古建筑、民族工艺制作、民族歌曲、民间乐器演奏、歌舞戏剧表演等方面有一定造诣,且具备一定的政策、文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艺水平等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60周岁),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人。申报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乡镇以及县人事劳动部门认可后,再由县民间艺人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或评审,其中申报高级工匠师、高级工艺师、高级歌师、高级戏师由省人事厅组织评审,申报中级工匠师、中级工艺师、中级歌师、中级戏师由地区人事局组织评审,申报初级工匠师、初级工艺师、初级歌师、初级戏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通过动员符合条件的民间艺人参加评审,为及时发现人才、保护人才,积极为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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