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镇宁自治县开始执行“整脏治乱”首问首访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全县“整脏治乱”工作的深入开展,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制度规定,群众及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该县各级反映的关于“整脏治乱”情况提出的建议或诉求,其接触的第一个单位为首问首访责任单位,第一个工作人员为首问首访责任人。首问单位和责任人在接到群众关于“整脏治乱”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按照程序及时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根据职责分工,帮助群众做好联系和协调工作,做到环环相扣。接到群众关于“整脏治乱”举报的单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在接到举报10日内必须办理完毕并向举报人回复,不能按时办理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向举报人解释清楚,并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办理。
制度还要求首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答复来访者或咨询者提出的问题时,要准确掌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要尽职尽责,切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该县将执行该制度的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整脏治乱”的年终考核,作为实行黄牌警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