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明区获悉,该区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新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对辖区内18家游泳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后发现,18家游泳池均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据介绍,接受检查的18家游泳场所,在经营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与新规范相违背的行为,如没有强制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清洗身体;一些游泳场所从业人员没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人员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等。
按照相关要求,南明区卫监所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18家游泳场所在7日内完善、改正。同时,南明区卫监所于昨日对18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