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外出打工应“三谨防”
新华网 ( 2007-07-26 )
稿件来源:松桃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最近,笔者到松桃苗族自治县的普觉、寨英等乡镇出差时了解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为改变家中的困境,纷纷外出打工挣钱,多数人已如愿以偿,但有一部分农民由于盲目外出,不但进不了正规厂家挣钱,还倒贴车旅费而归,更有甚者由于进厂心切,听信身份不明的不法分子花言巧语上当受骗,因此,提醒农民外出打工应“三谨防”。

    一谨防花言巧语。不要轻信那些身份不明、证件不全的劳务中介的花言巧语,这种人往往以介绍招工进厂为名,骗取钱财为实。

    二谨防野广告。不要轻信街头巷尾张贴的所谓招工广告,要通过县、乡劳动就业部门联系的正规渠道进厂。

    三谨防意外情况。进厂后要及时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书的条款要完整。如工期、工资、福利待遇等都要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填写清楚,并且到当地劳动监督部门公证,以免出现意外因无合同或合同未填写清楚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杨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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