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与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业务合作正式启动
2007年7月5日上午,凤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就进一步具体落实担保业务进行了友好座谈。
座谈会上,李勇同志首先介绍了省(市)农村信用社以及凤冈联社的基本情况,并就如何开展担保业务合作提出具体要求,其次,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业务一部经理覃波同志对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包括企业性质、资金实力以及近年与各大商业银行开展的业务合作项目等)。最后,合作双方严格遵循省联社与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7年6月11日签署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内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共识。
1、凤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该中心推荐大型担保项目三个(包括茶叶产业、米业加工,食物油精加工),初步拟订的担保金额约6000万元;
2、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同意在凤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立保证金帐户,且保证金比例确定为担保金额的20%;
3、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向委托担保单位收取的费用标准为:(1)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三按年收取担保费;(2)前期一次性按担保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项目评估费(评估费不足500元的按500万收取);
4、为加强贷后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双方确定风险按比例进行分担。其中担保中心承担80%,信用联社承担20%。
当前,该担保中心已对凤冈县龙江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凤冈县黔风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凤冈县仙人岭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凤冈县嘉和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凤冈县智佳有机茶业有限公司、凤冈县神农米业有限公司以及贵州省龙头企业之一遵义市凤冈星旺食物油有限公司(该公司信贷需求为2000万元)的委托担保项目展开了全面调查评估。预计将于7月下旬正式启动上述项目业务担保。
通过凤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业务合作,一方面缓解了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另一方面为农村信用社拓宽了信贷营销领域,有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从而为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这一举措,使得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企业发展,加大信贷营销工作等方面有了质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