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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拆除渔安村高岭二组村民陈某某所建违房时,得到了理解与配合,陈家人更是为拆违的执法人员端茶倒水。
无房居住
被迫修房
据了解,家住贵阳市黔灵镇渔安村高岭二组的村民陈某某,一家9口人,长年居住在50年代修建的老屋里,由于年代久远,她家的房屋已经不能居住。2006年,陈家向云岩区建设局申请修建新的房屋,但由于高岭二组正好位于水东线(水口寺——东风镇)以及南明河排洪大沟工程的修建地,为此,区建设局没有批准其所提交申请。此后,陈家擅自在老屋旁边动工修建违法建筑。
昨日上午,记者在拆违现场看到,陈家的旧宅共有三间,都是老式的瓦房,墙体大面积发霉。“眼看屋子后面的墙快要倒了,我们迫不得已才借了2万多元钱修房子的。”陈家的人说。
和谐执法
化解矛盾
据执法人员介绍,得知陈家修建违法建筑后,云岩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曾五次上门劝阻,但对方拒绝配合执法,甚至情绪激动地称“房在人在,房拆人亡”。
“随后,我们通过走访当地其他的村民,才知道了陈家的特殊情况。”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德年告诉记者:“就陈家修建违法建筑的事件,区政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最后提出了要施行‘和谐执法’的方案,于是,承诺在房屋拆迁后,将按照人口数安置陈家,而在拆迁之前,由黔灵镇政府出资为其租住房屋。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陈家理解了政府的行为,同意拆除所修建的违法房屋。”
李德年表示,从去年成立农房监察中队以来,云岩区范围内所修建的违法建筑逐渐减少。同时,执法部门既要保证执法公正,同时也必须保证村民的合法利益,为村民的着想,才能做到“和谐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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