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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毕节市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抓好蚕桑生产的意见》,制定三项保障措施,做大做强蚕桑产业。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优越,所生产的蚕茧具有个头大、光泽度好、净度高、丝长、解舒率高的特点,是缫3A级以上优质丝的好原料,深受各地客商青睐。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毕节市桑园已达4.7万亩,其中矮化密植桑园3.5万亩。但由于资金投入少、技术落后、发展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大量低产桑园,出现单位面积产叶量低、单张蚕种茧量低、经济效益不理想等问题,对蚕桑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构成了威胁。因此,发展蚕桑生产是毕节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三农”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重要工作任务。
为了将蚕桑培育成新的农业产业支柱,毕节市制定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抓好蚕桑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推进蚕桑产业加快发展,三是依靠科技,突出重点,提高毕节市蚕桑生产水平。凡现有桑园面积达500亩(含传统老桑园)以上和规划发展蚕桑的镇乡,要把发展蚕桑产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不低于本镇乡桑园面积30%的比例,集中连片办好自己的精品样板,发挥好样板在桑园管理、科学养蚕等方面的幅射作用。毕节市地源蚕业公司和毕节市汇江蚕桑公司要充分发挥蚕桑企业的带动作用,每年按不低于10万元的资金投入培训和补贴。要在苗圃工程、示范基地、技术培训、“订单收购”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每个公司要建立1个以上苗圃基地,力争在自身管理范围内新发展的桑园全部用本公司基地生产的桑苗移栽,要在桑园面积达1000亩(含传统老桑园)的镇乡,按不低于10%的比例单独建标准化示范桑园,培养标准化养蚕示范户,打造精品样板,发挥幅射带动作用。同时,要在春、夏、秋三季养蚕过程中,对养蚕农户进行现场培训。要按市政府划分区域,负责提供质优、价廉的蚕种及配套物资,并对蚕茧实行“订单”收购。
凡新发展蚕桑生产的镇乡,必须以每片500亩作为起点,以便形成相应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今年毕节市必须完成新增桑园1000亩以上。要对养蚕大户给予贷款扶持等优惠政策,逐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蚕专业大户,促进蚕桑生产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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