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松波:县长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黄瑜: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政府办、信访、外事、法制、国防教育、人防战备、监察、审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物价、税务、工商、技术监督、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信访办、县外事办、县法制办、县政府驻东莞办事处、县国教办、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物价局、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县会计核算中心。
联系县人大、县人武部、县总工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县银监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工商银行、县信用联社、县农业发展银行、县人保公司、县财保公司、县太保公司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彭子培:副县长
负责公安、消防、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处、建设、房管、市政、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县调处办、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政局、县移民局、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工商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龚循政:副县长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供销、气象、科技、农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林工商公司)、县水利局、县农业办公室、县扶贫办公室、县科技局、县供销社、县鱼塘水库工程管理处、县农机服务中心、县国营林场、县国营农场。
联系县科协、县气象局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李光坤:副县长
负责经贸(体制改革)、商业、物资、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乡镇企业(煤炭)、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电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贸局(体制改革)、县物资总公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乡镇企业局(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黄金局。
联系县电力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移动通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杨祖恒: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工作。
龙开泉:副县长
负责计划、招商引资、交通、粮食、统计、烤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招商引资局、县交通局、县海事管理处、县粮食局、县统计局、县烟办。
联系县烟草局(县烟草公司)、县公路管理段、县征稽所、县运管所、县公路管理所、县航管所、省级粮库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龙 剑:副县长
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新闻、体育、旅游、民族宗教事务、档案、民政、文史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档案局、县旅游局、县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团县委、县老年大学、县老龄委、县残联、县文联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杨昌文:助理调研员
协助彭子培副县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