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整脏治乱”工作深入开展,平塘县出台措施对乡镇、各部门年终测评中排名最后的乡镇、部门分别实行流动黄牌警告。
平塘县出台《“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流动黄牌警告制度》规定,每年年终由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群众评议员分别对各乡镇、部门进行测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整治效果差、群众满意率低、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下且位居后三位的乡镇、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综合排名在最后一名的乡镇、部门分别由县整治办送达流动黄牌予以警告,挂牌时间为一年,当年不能参加各类评先选优活动,被黄牌警告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须向县委作出检查。通过半年以上时间整改,受黄牌警告的乡镇、部门可向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摘牌,经县整治办进行复测,群众满意率达90分以上,方可取消挂牌,达不到要求的继续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