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华网 ( 2007-02-15 )
稿件来源: 

大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方府通报〔200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据天气预报报道,2-5月份平均气温略高,气温旬际变幅大,并有中等偏重的春旱,森林防火形式十分严峻,再加上清明、“五一节”期间,群众上山扫墓和野外生产用火将会日益增多,火险等级将会进一步上升,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2月9日国家、省、地森林防火指挥部2007年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要与村、乡镇林场、造林大户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分管领导要与包村干部签订防火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山头地块。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分级负责制,500亩以下的森林火灾由乡镇就地组织扑灭,500亩—1000亩的由县组织扑灭,1000亩以上的请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帮助扑灭。

    二、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发通告、组织宣传车、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县电视台要在高温火险天气发布火险等级及天气预报和警示标语等,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部门要利用乡镇赶集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固定宣传标牌进行警示教育,各中小学要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对森林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宣传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野外用火火源管理力度,严禁违章用火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要明令禁止野外烧灰积肥和在林区从事生产活动随意烧火取暖的不良行为,尤其是在清明、“五一”期间,积极引导提倡文明祭奠活动,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行为,对林区内的坟主发放防火通知书,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巡查力度,见烟就查,见火就查、违章就罚,依法治火。要严格野外生产用火管理制度,凡需要进行林地清理、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必须书面报经县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用火,并切实做到没有专人负责不烧,未开好防火隔离带不烧、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遇三级大风以上不烧,火不熄、人不离,杜绝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加强领导带班值日制度,保证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大对各乡镇的护林防火准备工作和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脱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在火险期各乡镇要组织林木产权所有者、天然林管护人员、党员干部加大巡查力度,在火险期做到严防死守,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依法治火,严肃查处火灾案件

    发生森林火灾,林业公安派出所、森林防火办公室要一边要组织人员参与扑火,一边要及时进行案件调查,迅速组织侦破,依法查处,公开暴光,教育群众。对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防范不力或贻误战机,使山火酿成大灾的有关人员,要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发生火灾的责任追究

    实行个人失火个人负责,集体失火为管护者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学生失火老师负责,精神病人失火监户人负责,处理不及时执法部门负责。失火者除依法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外,扑灭费用全部由失火者承担。

    七、以人为本,精心组织,科学灭火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指挥人员要根据地形、气候条件精心组织,科学扑火,不能盲目蛮干,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督促林木产权单位认真履行管护职责

    各乡镇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督促林木产权单位(国营林场、乡村集体林场、联户林场、造林大户等)认真履行管护职责,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保护好自已的财产。

    九、各乡镇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作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

    着重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以民兵应急分队、国有林场员工、乡镇林场员工、武警消防部队为主建立好第一、第二扑火梯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及时出动,迅速控制火灾;二是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储备好必要的扑、灭工具,保证发生较大火灾时,能及时提供使用;三是交通、卫生、粮食、物资等部门要做好有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四是气象部门要做好火场气象的预测预报工作;五是民政部门要做好火灾后的善后工作;六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火灾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确保扑火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七是各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接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灭火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无条件赶赴火场进行灭火。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制作单位:新华通迅社贵州分社  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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