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2日,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委中心组在县委常委会议室集中学习,学习由县委副书记袁化龙主持,学习的内容是观看“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李昌麒教授所作的《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治保障问题》专题报告的实况光碟。
除县委中心组成员外,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参加了学习。
为了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五五”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国,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决定自2006年起,用三年时间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法治宣传活动,今年7至9月份首先在西部十二省区市开始,主题为“树立法治理念,建立和谐社会”,听讲对象主要是地方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等。
袁化龙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李昌麒教授所作的报告深刻分析和精辟阐述了新农村建设对法治发展的意义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法治及法律保障等问题,并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和解决方法,这对关岭自治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农村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袁化龙强调,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城市就要开始反哺农村,在这个时候,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很实事求是,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要高度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县委中心组成员和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的进一步地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关知识,做到学深学透。
袁化龙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他指出,怎样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最可靠的还是要靠法治保障,没有社会主义法治保障,实现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现在,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计划分别在上海浦东和北京中央党校对全国县委书记、县长进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我们要高度重视法治保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关岭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具体到关岭自治县来讲,关岭自治县的法治及法律保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树立法治观念,完善司法保障,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袁化龙强调,要结合关岭实际,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谋划好各自工作,在工作中进一步研究总结和分析存在的问题,随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努力把关岭自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