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喜讯传来:凤冈县已成功地圆满完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创建工作,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考核、审议,于2006年12月底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点”命名。同时贵州省范围内获得命名的还有余庆县。
2002年6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凤冈县被列为全国第七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2003年,贵州省环保工作会在凤冈县成功召开,2006年9月18日至20日,凤冈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同意报国家环保总局考核、申请验收和命名。2006年12月1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凤冈县榜上有名。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了为期7天(2006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的公示,充分接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据悉,凤冈县经过4年多的扎实创建工作,已于日前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