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切实做好农民工作,万山特区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万山特区政府区长,成员由政府办、发改、教育、监察、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32个部门负责人组成。
根据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制度,一是定期向特区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部门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根据议定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特区委、特区人民政府。
三是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四是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编辑《特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简报》,报送特区委、特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特区人大、政协,并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是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上报特区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