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实行森林防火区域责任制
新华网 ( 2006-10-20 )
作者:徐先文 陆广富  稿件来源:黔南人民广播电台 

    平塘县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森林防火区域责任制,使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平塘县明确要求,林业部门的机关股室实行森林防火区域责任制,负责督促责任区内的乡、镇林业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经常深入责任区了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掌握责任区的基本动态和重点监护对象,加强对包管人员的宣传教育和重点林区的巡查工作;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协助乡、镇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协同责任区研究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赴火灾现场协助当地政府、林业站组织扑火工作;乡、镇林业站负责人为所在乡镇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协助当地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发现火情后及时上报;将森林防火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考评,对护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安排,不执行命令,有意拖延时间,延误防火战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   中共平塘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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