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兑现,从源头上杜绝建筑业欠薪现象,余庆县从5月起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这个县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向劳动保障部门按建设工程造价总额的3%提缴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并存入指定专户。一旦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从其存入的保障金中预先垫付。
截止目前,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征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5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新的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