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乡镇政务公开严格“七个规范”
新华网 ( 2006-09-22 )
作者:   稿件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今年以来,台江县乡镇政务公开严格“七个规范”。 

    内容上规范。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热点事项规范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具体,使干部群众明白,一目了然。

    程序上规范。公开前将规范内容送领导小组、监督组审核、并分别经两个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再进行公开,确保公开程序上的严肃性。

    时间上规范。从区别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出发,严格收费项目长期公开、全年大事年初公开、财务收支和收费季度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乡镇政府每年公开4期以上,基层各办站所每年公开6期以上。

    形式上规范。在便于群众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明白卡、编印宣传资料及广播电视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

    档案上规范。建立乡镇及基层各办站所政务公开档案。

    制度上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群众代表议政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要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公开专栏上规范。设置固定的政务公开永久性专栏、回音壁,每个专栏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同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或答复、处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乡镇有关事项的管理,实施民主监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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