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省市“整脏治乱”专项督查组对全县“整脏治乱”工作提出的要求,着力扭转“整脏治乱”专项工作被动局面的通知精神,江龙镇党委、政府积极行动,重拳出击,掀起新一轮“整脏治乱”工作高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开展整治工作。同时,成立镇“整脏治乱”监督小组,注重对“整脏治乱”情况的监督,使“整脏治乱”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针对公共场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脏、乱、差”以及乱扔、乱贴、乱画等不良现象,采取分块、分地段划定责任区,落实街道卫生门前“三包”制度,临街住户、门面面街的地方做到每天打扫,无暴露垃圾。对拒不落实“三包”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拒不执行“三包”的门面个体户,由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是注重宣传,提高全民参与“整脏治乱”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整脏治乱”倡议书等载体,广泛开展以“整脏治乱”为主的宣传,对镇内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营造“整脏治乱”浓厚氛围。
四是实行重点整治,逐步建立整治长效机制。针对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实行定额收取卫生费,组建专业保洁队伍,购置垃圾运输车,加大对生活垃圾的清理;建立堆放点,明确规定各单位和住户的垃圾的堆放地点和时间。针对市场摆摊设点的特殊情况,采取赶场天和闲天分段管理。坚决取缔占用街道经营洗车和修车业务。
五是加大违章的处罚力度。建立以综治办、派出所牵头的“整脏治乱”执法队,对打击报复“整脏治乱”执法人员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8月20日止,全镇共规范市场摊点167个,取缔占道经营42户,拆除雨蓬43个,燃煤灶具13个,清除占道设施8处,清除野广告33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死角9处。(江龙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