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黔东南
 
 
黔东南州“十一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确定
(2006-08-07 09:33:45)

    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下达了全省各地“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黔东南州“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为258.6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采伐限额124.2万立方米,出材量82.9万立方米,非商品材采伐限额134.4万立方米,毛竹年采伐限额为171万根。这一限额与“十五”时期相比总量有所增加。

  据悉,国家林业局对“十一五”年森林采伐限额对森林利用结构作了较大的调整。与“十五”时期相比,人工林采伐限额增加,天然林采伐限额减少,商品材采伐限额增加,非商品材采伐限额减少。从区域上看,东部地区商品材采伐限额有所增加,西部地区天然林采伐限额进一步减少,南部地区商品材采伐限额大幅上升,北部地区采伐限额明显下降。

    “十一五”期间着重考虑促进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由森林经营管理统一模式向分区施策的转变、由单纯控制森林消耗向生态保护与林业产业发展并重的转变、由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向高价值利用的转变。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优先满足工业原料林采伐的需要,禁止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内的天然林进行商品性采伐,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要强化监督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等违法犯罪行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各限额单位每年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挪用和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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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 中共黔东南州州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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