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1日,水城煤监分局副局长黄国平一行6人在副县长周训荣、县煤炭局局长李伟的陪同下,对小树林等4对新建矿井安全条件进行验收,4对矿井验收均获通过。
本次验收的矿井分别是勺窝乡小树林煤矿、长田煤矿、雍汪兴腾二矿及新房乡迎新煤矿。4对矿井均属新建矿井,设计能力分别为15万吨/年。验收组对照《贵州省小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条件验收暂行办法》逐条进行检查,内容包含生产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瓦斯管理、提升运输、矿井水害防治、证照管理、特殊工种、矿用图纸及其它必备条件等,验收标准高,必备条件中只要有一条不合格,矿井即被定为不合格。必要条件共计30个大项,内容涉及到矿井建设的所有条件、各项技术参数,主要检查矿井的各项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安全专篇》设计的要求,矿井所有安全设施是否按照《安全专篇》设计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30个大项中只要有5个小项不合格,矿井安全设施即定为不合格。
验收组共分6个小组,各小组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内容认真对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条件验收表,先查看各类图纸、《安全专篇》设计的内容,然后到井上井下现场逐项逐条检查。通过两天紧张工作,4对矿井均达到或基本达到安全条件,安全条件验收获通过。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经县煤炭局、安监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水城煤监分局,然后按程序申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再报省煤炭管理局对矿井的生产条件进行验收,达到生产条件后再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
截至5月21日,我县设计能力15万吨/年的新建矿井,获得采矿许可证的14家矿井已有两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7家矿井安全条件已通过水城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