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普定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天成、副主任王恩厚、杨德炳、李自强、华时勇、张明友、徐家英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建役、熊永刚、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仲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及畜牧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及“两基”复查验收准备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及劳动仲裁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栋《关于提请免去陈健同志审判员职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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