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国税局免征教育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截至4月30日止,毕节市国税局累计发放《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600份,免征在校学生教育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12万余元。
今年,毕节市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规范教育储蓄利息所得税免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使学生享受到国家免征利息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