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效失地农民按月享受生活补贴
新华网 ( 2005-07-26 )
作者:李 静   稿件来源:黔西南日报 

    7月23日,顶效开发区举行失地农民扶持优惠办法兑现首发式,马别社区的86名年满70岁的失地农民现场领取了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

    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出台了失地农民扶持优惠政策,对1992年以来,因国家和开发区开发建设需要,每户被征用土地2亩以上或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失地农民,凭《失地农民优惠证》享受扶持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土地补偿方面,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区国土局按照国家、省、州和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失地农民可以持证,将所得征地补偿费到开发区开发投资发展公司进行投资,公司按月1%的红利回报,每半年结算一次,若需急用可随时提取本金和红利;劳动就业方面,开发区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协调优先安排就业,对发展个体经济的按规定给予优惠;社会保障方面,失地农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免费为其办理农转非,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按标准给予补助。达不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每月每户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年满70岁以上的,由开发区每人每月按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列入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给予补助。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免收杂费或给予相应补助;医疗保障方面,失地农民就医,个人一次性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元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凭证和医院发票到区社管局领取,全年每人享受补助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开发区还将逐步实施建设失地农民新村,统一规划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确保失地农民的居住安置。

    据悉,顶效开发区符合条件可享受失地农民扶持优惠政策的有280人,生活补助发放将陆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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