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推行“党员示范岗”

 
2005-05-16 15: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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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在“共铸诚信毕节”活动中,把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依法行政作为活动中争创“群众满意工程”的有效载体,深入开展以践行党的宗旨为目的“党员示范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克已奉公,大力营造干事、创业、为民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市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效率型的“四型”机关、单位,让广大党员在岗位上亮身份、塑形象、做示范、作贡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具体做法是:

    一、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市直及镇乡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党员均为示范对象。为使党员示范岗活动不搞形式,突出成效,市委把市直部门中的34个领导机关、执纪执法部门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窗口部门、服务行业作为首批开展党员示范岗的试点示范单位,下半年后总结经验,在其余市直部门和镇乡办事处全面铺开。

    二、明示身份,接受监督。由部门或单位党组织统一印制胸前佩戴的“党员示范岗证”或设置在办公桌上的“党员示范岗座牌”,在示范岗证、牌上,除了党徽和党员的相片,还详细注明党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 主管工作或具体负责业务等。特殊行业不适宜佩证或设座牌的,必须在党员所在科室醒目位置设置“党员示范岗明示牌”;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市直部门或乡镇的党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党员示范岗证”。让党员在工作中明示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三、责任明确,强化考核。为把党员先进性体现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强市升位促发展,使党员时时刻刻牢记党的宗旨,兢兢业业履行工作职责,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做到“四个表率”,推行“六不让”承诺。示范岗党员要争当“四个表率”(自觉学习、坚定信念的表率,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表率,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表率,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表率。),重点推行党员示范岗“六不让”承诺,即不让该办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误,不让能办的工作因我的推诿中断,不让工作差错因我的失职失误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的接待中受到冷落,不让消极腐败现象和不依法行政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我的言行影响机关和单位形象。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谁首先接待过问涉及,谁就负责追踪督促或追踪办理全过程,不得推诿拖拉;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事,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或限期办结,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说明情况并告知去处。三是建立健全党员示范岗考评体系。一方面,把市直部门和镇乡办事处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情况纳入市委年终党建目标考核管理内容,使党员示范岗成为今后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另一方面,以“四个表率”和“六不让”承诺为考核核心指标,实行民主评党员“双票”制,把群众参与监督评价机制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有50%以上的党员认为不合格的或有50%以上参评群众代表不满意认为不合格的,经支部民主认定,确定为不合格党员,按《党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工作成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群众非常满意的党员示范标兵,党组织将作为推荐表彰对象和推荐提拔对象。四是严肃查处行政投诉案件。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投诉中心要及时受理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自律、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等方面投诉的案件,对初次违纪违章且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屡犯不改的,先待岗学习,待其思想转变后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情节严重的,按《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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