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政能力关键要树立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理念
新华网 ( 2005-04-10 )
作者:   稿件来源:都匀市委宣传部 

    

◆王 平

    执政能力是执政党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关键。要执好政,当好家,长期保持执政优势,立于不败之地,执政党必须使国家强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要求,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就成为影响执政能力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位一体的执政方针,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我们党执政的诸多问题,使各级党组织找到了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这个方针的提出,也澄清了各级党委政府长期存在的模糊认识。科学、民主、依法的执政方针,将成为今后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经,同时也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达到科学、民主、依法的执政要求和目标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挑战,长期形成的僵化落后执政意识和机制还存在于我们的执政当中,主要表现在:

    一、科学执政的理念并没有完全形成,科学执政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科学执政的理念是以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作为执政出发点,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国家管理机制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实现执政方式与社会发展的高度和谐和统一。但由于我们长期在计划经济的影响之下形成的理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背离了科学执政规律的现象经常发生。虽然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了全方位的执政转变,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执政意识转变明显滞后,历史上形成的许多不科学的管理模式还阻碍着我们执政能力的发挥。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僵化,执政唯书唯上不结合实际的情况依然存在;系统科学思想还没有完全形成,导致执政的工作成本高,效率低,一些地方讲轰轰烈烈,气势磅礴,但效果甚微;对经济规律研究甚少,违反客观规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职责不明、重复或空档现象严重,工作协调性差,办事效率低下;主观意识与客观实际差距较大,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定位要么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要么滞后经济发展需要;对上级精神理解不到位,贯彻不到位,效果不到位;对待困难和问题,总找不到本质和根源,做事见子打子,没有考虑科学的长效机制;领导常泡在具体事务当中,出现问题,抓不住主要矛盾,通常领导倾巢出动,到处协调指挥,找不到头绪,到头来根本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重复发生的问题屡见不鲜,群众意见纷纷。这种执政的盲目性导致我们党的威信下降,工作滞后,离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越来越远。

    二、民主执政面临着严峻考验,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民主执政是执政党集体智慧的集中体现,党的集体执政意识是民主执政的基础,只有党具备了集体执政意识才能在科学性、实践性、合法性上得到保证。要使全党都有强烈的民主意识,人人都遵守民主原则,民主制度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但在这方面我们目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权力过于集中,决策过程过于单一,一言堂在一些地区还很严重,“一把手”“老板”成为民主决策的主要障碍;许多干部看领导脸色行事,看领导意图干事,为领导赏识做事成为许多人的工作指南。这种风气使民主意识受到严重挫伤,打击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并导致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依法执政任重道远,法治思想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是整个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古人云:“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现代社会进入了法治社会,更需要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虽然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在执政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传统的管理理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有法不依,以权代法现象时有发生。处理问题,协调工作,制定目标,忽视法律程序,不按法办事,有的把权力看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执政违法致使法律的威严受到影响,法治意识没有很好地贯穿于我们的整个执政当中。因此,我们的依法执政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解决这些执政过程中的问题,达到党中央提出的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目标,最终还是要靠党自身坚持不懈地努力去实现,关键是我们要找到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新中国建立五十多年了,执政可以说是白手起家,没有什么模式和经验,需要在执政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走过一些弯路在所难免。党中央提出科学、民主、依法的执政理念,就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改变过去落后的执政意识。

    意识的转变不是一朝一时能够完成的,需要我们经过长期的努力学习和实践探索。我们必须全面理解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深刻含义,才能在提高执政能力上有较大的转变和进步。要达到科学执政,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科学与执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真正体现科学在执政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我们必须面对客观社会,用科学的态度来审视工作,抛弃一切无助于科学执政的思想和意识,用科学来武装每一个党员干部。用科学的思维来分析研究决策,用科学统领国家社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把科学性作为我们分析、评判和处理问题的依据和标准,形成一个科学意识贯穿于执政的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始终的良好氛围。要达到民主执政,就是要保持和发扬党的民主作风,巩固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执政纪律。虽然我党在历史上曾经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的民主机制的根基深厚,这对于我们民主执政建设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当前,在民主执政建设上要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提高“一把手”的民主意识,解决“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这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具有科学的民主执政机制,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集体执政原则,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决策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和透明,让执政的参与者有更大自由发挥的空间,形成在决策中每个人都能畅所欲言、言无不尽、言者无过的鼓励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范围更广的民主决策制度,把重大决策事项和分歧放到更广泛的范围进行讨论或征求意见,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议政和决策的机会,把党的集体执政与调动每个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结合起来,形成既有个人意志又有集体智慧的民主风气。另外,民主执政应该还体现在社会各阶层的参与上。没有广泛的参与性,就不可以有健全的民主。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执政党所想、所做、所为以及所制定的计划、方案、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坦诚地征求意见,取得最广泛人士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重视各阶层和人民群众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形成一个更广泛的民主氛围。要达到依法执政,首先要达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转变执政观念提高依法执政的意识是关键。要彻底摒弃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和一切违反法律的意识和行为,赋予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威严,使我们的执政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真正做到执政依法、执政守法的执政新风。其次,执政者必须做学法、执法、守法的模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地位,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要建设依法执政的工作机制,无论做什么工作,解决什么问题,都要有法可依,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执政行为,还要提高执政者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每一个执政者都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权力服从法律,权力维护法律,最大限度地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

    无论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还是依法执政,涉及到的都是与权力相关的问题:我们要科学执政,就意味着摒弃过去高度集中管理的做法,让权于科学,让权于经济规律;要民主执政,就意味着我们的“一把手”们不能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要彻底摒弃“老板”作风,而手中的权力必定要受到一定限度的制约;依法执政,也就意味着很多事情掌握权力的人不能自己表态,要依法从事。权力意味着利益,但权力的变更,并不意味着利益的丧失,只会使我们的执政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对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这些意识的调整,虽然是执政过程中合理调整和正确使用权力的问题。但这种执政理念的转变,对于执政者来说是一次权力观的考验问题。关键是我们应该对执政有一个理性的科学的认识。执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能把它用来为人民服务。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我们对执政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需要我们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只要我们有执政为民的思想,有为国分忧的胸怀,只要我们真正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就会自觉调整思路,努力创新,开拓进取。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全面加强和提高,巩固执政地位,使我们党的江山永固,我们相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一定能够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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