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富饶的黔东南州居住着苗、侗、汉、水、瑶、壮、布衣、土家、仫佬、畬等民族。这里民风质朴,人民勤劳善良,热情好客,处处洋溢着浓郁的高原豪放之气。各民族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创造美好家园的同时创造了绚丽多姿的民族历史文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那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底蘊的节日庆典和娱乐活动,那美不胜收的民族民间工艺和保持着完整的唐宋风格的民居建筑,编织成了一幅幅色彩斑斓的苗嶺高原风情画,成为黔东南独具特色的的旅游资源。
黔东南素有“百节之乡”的美称,一年中有节日集会200多个。节日活动丰富多彩,有唱歌跳舞、斗牛赛马、吹芦笙、敲铜鼓、赛龙舟、玩龙灯、唱侗戏等等。主要的民族节日有苗族的芦笙会、爬迫节、姊妹节、“四月八”、吃新节、龙舟节、苗年,侗族的侗年、泥人节、摔跤节、林王节、“三月三”歌节、“二十坪歌节,水族的端节,瑶族的“盘王节”等等。这些节日集会是展现黔东南民族风情和灿烂文化的百花园。
“吃新节”是苗族春夏之交最盛大、最隆重的节日,由古代的祭祀演变而来,各地过节时间不一,一般在农历的六月初到八月中旬这段时间内。过节这天,被邀请的客人身穿节日盛装,挑上礼品,牵着斗牛前来作客。祭过祖后,宾主频频举杯预祝丰收。第二天开展斗牛、赛马、跳芦笙等活动。夜幕降临,屋内飘出老人们的酒歌声,芦笙场上荡漾着青春的笑语和欢乐的旋律,芦笙声、酒歌声、情歌声、飞歌声弥漫在苗寨的夜空里……
“姊妹节”又称“吃姊妹飯”,是清水江中游沿岸苗族青年特有的社交性节日集会,有的村寨在农历的二月十五日过,有的村寨在农历三月十五过,以台江施洞地区最有特色。过节的时节,家家都要准备不少由红、黄、白、黑、绿五色糯米饭搅拌在一起的“姊妹饭”以饷宾朋。白天,江边、路边、沙滩上、草地上人山人海,入夜,江边的沙滩上、草地上,高亢的飞歌声、浑厚古朴的大歌声和情歌声交织在一起,在宁静的夜里传到很远很远 ……
在黔东南民族众多的节日集会中,“鼓藏节”是最具特色、最能体现苗族民族文化的节日,一般每13年举行一次,活动内容既有庄重肃穆的祭祀,也有欢快的娱乐,是一个既娱神又娱人的活动。
八月十五赛芦笙是南部侗族地区盛行的节日集会,每隔一年举行一次。八月十五这天,从江洛香附近各村寨的各族群众云集洛香参加盛会。比赛时,上万人聚集,人头攒动,几十支芦笙队几百把芦笙同时吹奏,撼天动地,场面十分壮观。
黔东南少数民族男女青年择偶、恋爱、婚嫁各有不同的习俗。苗族的“游方”,侗族的“行歌坐月”、瑶族的“埋蛋择婿”等都各有特点,绕有风趣。
黔东南素有“歌舞海洋”的美誉,各民族历来以能歌善舞著称。苗族有高亢激昂、热情奔放的“飞歌”,也有委婉动听、抒情优美的“游方歌”,还有质朴无华的“古歌”、“酒歌”、“大歌”,其调式不一,各具韵味,具有很強的艺术感染力。侗族的歌大多旋律优美,曲调多樣,犹如潺潺流水,有合唱歌曲,也有独唱歌曲,特别是无伴奏、无指挥的多声部侗族“大歌”,以其古朴优美的曲调、独特的演唱方式享誉海内外。
黔东南的民族舞蹈多姿多彩,有动作刚劲有力的、豪放潇洒,被称爲“东方迪斯科”的苗族木鼓舞和庄重的踩鼓舞,有纯朴活泼的芦笙舞,有侗族的“多耶舞”。这些舞蹈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是中华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的奇葩。
黔东南各族人民热情好客,迎接贵宾有自己独特的仪式,放铁炮、吹芦笙敬牛角酒是苗族迎宾的最高礼仪;设障碍、唱拦路歌是侗族迎宾的特有方式。
黔东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与民族习俗紧密联系,与各民族的历史和生产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主要有苗族的“划龙船”和武术,侗族的被誉爲“东方橄榄球”的抢花炮等等。
黔东南民族工艺美不胜收,有早在宋代就作为贡品的苗族蜡染和侗族的侗锦以及苗族侗族的刺绣、具有鲜明特点的民族服饰和首饰等,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
黔东南的民族建筑在中国建筑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苗、侗、水、瑶、畲等民族的干栏式吊脚楼,土家族的衙院庄园,侗族的鼓楼、花桥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很高的艺术价值。
苗族婚礼
苗族婚礼 接伞、祭祖、吃合欢酒、挑喜水、捉喜鱼等仪式。送亲人群要在大门外唱“拦门酒”和“牛角酒”歌。
自由式婚姻新娘子在认亲后可回新郎家居住。古典式婚姻新娘子在婚礼结束后即回家居住,待到夫家有婚丧大事或农忙季节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称“双边居住”。新娘第二次上夫家时,由兄弟、伯婶娘及嫂子等人抬糯米饭一挑,鱼数条,猪肉一腿陪同前往,夫家请众亲族来“吃客饭”,并逐户宴请客人。送客人时还要献飘带。新娘子住上十天半月后,夫家亦备同样的礼物送其回门,受同样礼同。数年后,新媳妇才到夫家正式落户。在未进行“模锅灶”仪式之前,新媳妇只能动一方家锅灶。苗族婚姻习俗地区差异较大,别具一格。天柱地区部分苗族出嫁之前夜有唱伴嫁歌习俗;榕江八开、丹寨排调一带部分苗族有以牛作为聘礼的;台江台农一带新郎在新娘子进家到婚礼结束这几天都不露面,白天照常上山干活,晚上到亲族家借宿。
苗族婚姻关系中,夫妻不睦,双方均可提出离婚。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向对方赔礼赔钱。男方提出离婚,除不得索回定亲的“你姜”外,还必须付给女方一笔“陪礼一”。女方提出离婚,必须付给男方相当于定亲时“你姜”和婚礼费用的总值。此后,男婚女嫁,互不干涉。过去离婚都是经过寨老们调解无效后,将一竹片刻上花纹,从中划破给男女双方为证。现在,离婚大多经过政府和司法机关裁定。
苗族寡妇可再嫁,鳏夫可续弦。兄死弟未婚者,可以要求嫂子转房或实行“小叔填房”,有的地区还允许兄纳弟妇,但要双方同意,不是重婚。榕江一带在决定转房后,必须向女方舅舅送一定数量的钱或牛作聘礼。没有实行转房或填房的年轻未生子女的寡妇,一般多自行改嫁。改嫁时,新夫可以不开“你姜”。有子女而夫家又无人抚养的,一般多跟随母亲,男孩长大以后可回生父家继承产业,女孩也可以继父家出嫁。寡妇从亡夫家改嫁时,须在夜间从后门出走,此后不再跨进原夫家门。年轻或中年丧偶的男子,不论有无子女均可续弦。有些地区习俗规定,妻子死后三年才能再娶,如不满三年再婚的,须给亡妻兄弟三十三元钱。
苗族婚姻
婚姻 黔东南苗族实行家族外婚制。一般同姓或异姓同宗不婚,这种家族外婚制的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姑舅表单方的优先婚,同时又严禁姨表兄妹通婚。另外在苗族婚姻中,在实行单方面姑舅表优先婚制的同时,又存在着大量的自主婚姻,这些自主婚姻是男女青年在传统节日、娱乐活动的交往中来实现的。
“游方”系苗语音译,是苗族男女青年传统节日集会和平时生产劳动、学习、开会时进行的娱乐社交、恋爱择偶的活动,一般说来,一对男女青年要在游方中结成伴侣,须经过情歌对唱和单独接触两个阶段。情歌对唱主要通过用歌声巧妙地相互盘问,建立友谊;单独接触阶段双方单独或偕同“中间人”深谈了解,加深感情。只要双方情投意合,就交换衣物首饰,订立婚约。
黔东南州苗族现行的婚姻大部分是当事人自主的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
自主自由式是男女青年在“游方”活动中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舅拥有绝对自主树,这是当前 苗族青年婚姻的主要形式。
说合自由式是经过亲友说合介绍,而双方经过恋爱自愿结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节日集会或平时游方中相互认识后,男方可请亲友前去说合,征得女方同意即可定亲。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解,发展感情,一旦条件成熟,便可结婚。这种融合了自由式和古典式的婚姻缔结形式,在黔东南州内苗族地区流行也较广。
这两种缔结形式都经过接亲、报亲、认亲三个相同的过程。接亲时,男方约请三到十个至亲男女,带上一大包糯米饭,熟鱼数条,于当晚去到女方寨边等候,女方吃晚饭后,新娘带上一小包大米和衣物首饰,在近亲女性及好友的陪同下,从后门离开家来到约定地点汇合,把男方送来的饭和鱼食用后,接走新娘一人。 新娘到新郎家后的条二天或第三天,新郎请至亲好友一至二人带上鸡或鸭一只,猪肉数斤,酒一坛到女方家通报,称为报亲,并议定认亲日期。议亲亦称为“议姜”,即新娘父亲及舅舅于十天半月内来到新郎家议定“你姜”(财礼钱),众亲族每户轮流宴请客人。几天后,新娘父亲把新娘接回娘家居住。
流行于雷山、凯里、台江、丹寨部分地区的说合古典式带有浓厚的民族特色,经历说合,定亲、接亲等过程。首先是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媒,征得女方家同意后,女方家将一只母鸡托给男方,示意同意,择日“议姜”。“议姜”实际上是定亲,男方请二至三名懂行古规古俗的长者,带上母鸡一只,鱼数尾,酒一坛,糯米饭一包,前往女方家“议姜”定亲。定亲后,在商定的结婚日期,男方请十余人带公鸡一只,鱼五至七条,酒一坛,糯米饭一挑前去迎亲。女方家在大门外,设“拦门酒”、“牛角酒”迎客。次日拂晓,女方家给迎亲人群敬献飘带,每献一根,敬酒一碗。同时,为新娘子举行“出阁礼”。在“出阁礼”上,妈妈送女儿布伞一把,亲切交待有关事宜,女儿接过伞,右脚跨出家门向往走去,众亲姐妹和好友陪同前往,送到郎家。
苗族丧葬
丧葬 苗族将丧葬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两类,并用不同葬法和仪式。老年人寿终,青壮年病死为正常死亡,实行一次木棺土葬。凶死、产死、夭殇、麻风病死、溺水死、上吊自缢等为非正常死亡,实行先火化后土葬。有家族公墓的地区,非正常死亡的人不能进入家族墓地。
老年人寿终正寝称为“白喜”,是家庭中的一件大事。在处理老人后事方面,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分临终、沐尸、整容、着装、出殡、入土、扶山、满月、扫墓等。老人死了,必须用厚木棺土葬,根据死者生前的喜爱,或杀牛,或杀马、或杀猪、羊等祭奠,并吹芦笙、莽筒、唢呐等,举行隆重的葬礼。
人死后,要沐尸、整容、着装。寿装多为单数,内衣为特体无纽扣内衣,中间套上亡人生前喜爱的衣服,以布或麻线束腰,穿特制布鞋。死者如牙齿齐全。整容时须凿坏一颗门牙,并在口中放一粒银粒或银片。
出殡时,将棺材套上前后各栓一匹长布的“丧轿”,抬出材外,家中儿童回避。安葬这天,丧家忌荤,不煮熟食,将祭奠的牛、马、羊肉分成若干份,挂于门外,帮忙人众自带小锅、碗筷煮吃。老人去世,已分家的儿子和出嫁的女儿每人必须送一幅“垫尸布”或几钱银片作殉葬品。女婿祭奠的牧畜或猪或羊,最少也得送鸭一只,殉葬品有银首饰、瓷器等,忌铁、铜等金属,尤其忌铜。
非正常死亡的人,家属一般不与死者见面,后事全请别人料理,趁黑夜将尸体抬到西方人迹罕至的地方火化后就地埋葬。未成年死者,可实行木棺土葬,但不能进入家族墓地,也不得举行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