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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项目
(一) 高新技术产业;
(二) 绿色产业、旅游开发;
(三) 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 市场建设;
(五) 药材种植基地和药业开发;
二、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项目
(一) 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
(二) 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兼并、收购、租赁、托管、承包等形式对我县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和改造;
(三) 依法受让我县“三荒”资源投资兴办的各类产业。
三、欢迎投资的产业和项目
(一) 锑深加工产品开发和其他矿产品加工企业;
(二)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信息产业、中介服务机构;
(三) 高能耗工业;
(四) 国家尚无明确禁止的其他产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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