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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撤县设市以来的三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毕节市纪检监察机关上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站在毕节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的前沿,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反腐倡廉的赞歌。
廉政责任重如山
10年来,毕节市已形成各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协调配合的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全市各级各部门均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对单位、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全面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将其作为干部实绩考核主要内容。市纪委、监察局按季度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对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不好或重视不够的相关责任人,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有效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毕节市专门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全面推行承诺示廉、巡视访廉、个人述廉、群众评廉和组织考廉的“五廉”制度。另外,建立健全了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过程中,毕节市已有213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2名。
查办案件不手软
毕节市围绕“查处一个问题,教育一片干部,建立一套制度,治理一个方面,稳定一方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严格实行办案目标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依靠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纪委领导亲自带队办案,优先保障办案经费和工作车辆。
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办案,顶住各种不正之风和压力,严格依法办事。10年来,全市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2401件(人),其中党纪案件1097件(人),政纪案件1304件(人);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107件(人);涉案金额达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147件(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群众利益为己任
毕节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0年来,由毕节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组成综合执法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市场、公路“三乱”、农民负担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正得到有效遏制,医药市场逐步规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仅2002年,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切实为农民减负3561万元;在整治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建立了中小学校收费信息反馈机制和学校收费公示及收支统一管理的监督机制;通过在行业、部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行业、部门作风明显好转,切实改变了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窗口服务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既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又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源头防腐见成效
近年来,毕节市在着力构筑预防和源头治理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纪律制度防线、监督制约防线和管理体制防线,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2002年,毕节市建成了全省首家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便民服务,以此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该市已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5项,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29863件,其中已办结28738件,办结率为96.23%。通过市会计核算中心和镇乡会计所审核把关,两年来共节约资金100余万元,有效制止了挪用公款和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实习编辑
支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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