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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五一”长假一天天临近,不少旅游爱好者已经开始选择旅行社和线路,准备出行了。那么,在选择旅行社时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旅游业内人士给出游者提供了一些建议。
不要一味地追求低价。一些旅行社推出超低价格的旅游线路,意味着他们将通过降低食宿标准、景点“缩水”、增加购物时间等方式从游客身上找回损失。因此,消费者在进行旅游消费时贪图便宜,可能会以牺牲旅程品质为代价,甚至会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失去旅游的意义。
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选择旅行社时,游客最好多选择几家进行比较,不能光以价格来评判,而是应该注意各旅行社在同一线路所推出的景点多少,还应该注意自费项目的多少。一些旅行社虽然价格低,但由于景点减少,自费项目增加,游客不但没有得到实惠,反而会花更多的经费。
其次,旅游者参团出游时,应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其识别标准是该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旅游局或各省、直辖市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选择好旅行社后,消费者前往不能忽视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根据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一旦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绿,合同就成为旅游管理部门进行裁定、给“说法”的重要依据。因此,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一份正规合同中应该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旅行价格、食宿标准、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
遵义市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要完备各种手续,应仔细阅读旅行社的游客须知,签订正式的协议书,对旅游行程、价格、违约责任作明确约定,并附有相应的条件、标准的明细说明。这些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旅游过程中,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消费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降。另外,游客暂时离团、返回等也应该事先通报旅行社。
双方发生服务质量争议或纠纷,应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协商。同时,旅游者应该收集、保存有关证据。如当时不能协商解决,游客可向旅游管理部门提请投诉。
(实习编辑 田兰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