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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的规定,并经岑巩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岑巩县振兴大道中段(位于岑巩新兴中心市场南侧)一宗国有土地以拍卖方式进行出让。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的名称及地址
名称:贵州省岑巩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贵州省岑巩县邮政局六楼(新兴朝阳路)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位置、使用年限
出让的宗地位于岑巩县振兴大道中段,新兴中心市场南侧,区位优势明显。宗地总面积为1689.18平方米。宗地规划用途为农贸市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三、竞买人为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索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
拍卖竞买人在2004年4月7日至2004年4月26日公告期内,到岑巩县国土资源局索取拍卖竞买有关文件,并实地踏勘出让宗地。
五、拍卖竞买时间
拍卖竞价时间:2004年4月27日上午9:00时。拍卖地点另行通知。
六、拍卖底价及竞价幅度
该宗地拍卖底价580.0元/m2,报价递增幅度为20.0元/m2其整倍数递增,不设上限。
七、报名须知
报名竞买人须交纳报名费、资料费100元,并须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
八、竞得人的确定
拍卖结束,由出让人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付出让宗地。
联系人:杨永胜 黎桂英
联系电话:0855-3571681
传真:0855-3571681
贵州省岑巩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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