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办一切手续。签订投资合同后,“代办制”服务中心在投资方资料齐备的条件下五日内为其办完所需手续。
(二)协调外部环境。投资者在建设及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外部环境问题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二)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兑现优惠政策。保证不会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企业吃、拿、卡、要或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如发生上述情况则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纠正、退还并赔偿损失。
(四)高效率办事。投资者书面提出办事事项后,“代办制”服务中心即向有关部门发出限时办理通知单,由各部门在限时内办完。否则,由县人民政府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并赔偿损失。
(实习编辑 田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