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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为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成果,特制定《丹寨县工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开展队伍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工商队伍执法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丹工商字(2003)第04号文件,成立了以杨隆昌副局长(主持工作)为组长,文庆龙副局长为副组长,石金春、莫兴江、罗爱文、潘大文为成员的《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石金春、莫兴江、潘大文具体办公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丹寨县工商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2、组织管理全县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的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监督管理。
6、负责对参与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资格的确认,监督管理网上交易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7、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8、组织管理合同工作,查处合同欺诈和合同违法行为;管理资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
9、组织管理工商标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广告经营审批、广告发布与经营活动;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11、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州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注册登记
申请企业(公司)注册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任代理人的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持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具有法律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经营范围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企业法人登记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企业法人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居民身份证和彩照3张》。
(4)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5)企业组织章程《企业主管机关签署意见》。
(6)企业从业人员名单表册。
(7)企业的经营场所《住所》证明。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包括涉及公安、卫生、环保、交通、城建、土管等》。
3、营业性登记
(1)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
(2)经营场所《住所》证明。
(3)负责人批准文件。
(4)其它有关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4、合伙企业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1)投资人身份证明。
(2)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实习编辑 田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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