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招商员管理暂行办法
新华网 ( 2004-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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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开发区面向区外各界人士聘请社会招商员。

  二、招商员在招商局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三、招商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商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受聘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招商局管理。

  四、受聘招商员与招商局签订年度聘用合同,并实行风险抵押保证金制度,每人一次性交缴保证金500元,以此承担相应风险责任。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年终结算。

  五、受聘招商员实行佣薪制,试用期三个月,每月薪金15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每月200元。工作费用(含差旅费、人生保险等)可从个人保证金中预支,总额不得超出风险保证金的50%。受聘人佣金采取年终目标考核决算,即:佣金=年终奖励金-工作费用-保证金。

  六、外聘招商员如一年内无招商业绩,视为不作为,或因个人责任给工作造成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的经济责任外,招商局可与之解除聘用合同,风险保证金则不予退还。

  七、目标任务考核标准以开发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基数,由招商部负责考核和实施,考核内容含业绩目标和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一)业绩目标:

  1、完成协议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2、完成到位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目标:

  1、完成为投资者的服务协调工作;

  2、严格履行聘用合同风险抵押金制度;

  3、出勤率和业绩情况;

  八、目标考核奖罚办法:

  (一)、业绩目标占考核比重80%,管理目标占20%;

  (二)、业绩目标中的各项指标为:第一项占30%,第二项占70%,

  (三)、管理目标中的各项指标为:第一项占30%,第二项占20%,第三项占50%。

  (四)、年终按以上指标测评,根据得分情况测算奖金基数。

  (五)、若年终测算奖金基数大于招商经费(含薪金、工作费用等,下同)时,其差额为社会招商员个人年终奖金;若年终测算奖金基数少于招商经费时,不足部分从风险抵押金中扣抵。

  九、非本局在职人员完成招商引资实绩的奖励办法按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十、本方案报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后实施;由开发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招商局

二○○二年四月五日

新华网贵州频道与顶效区区委、区人民政府联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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