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杨惠)针对农村地区居住条件分散,公共卫生基础薄弱,农民群众预防意识缺乏,防控形势更为严峻的状况,省卫生厅于5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的紧急通知》,以加强农村手足口病的防控。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暴发的县(市、区),启动每日疫情书面报告制度,将截至当天下午2时疫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于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未发生暴发疫情时,散发病例一律通过网络系统直报。各级疾控机构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同时,派出人员深入乡村,主动搜索病例,指导防控措施落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制定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预案,明确责任及处置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及时了解该病的流行趋势和发病情况,提高诊断和识别能力。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确定一所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医院作为手足口病(EV71感染)救治定点医院,成立由儿科、呼吸科、心内科、神经内科、感染科和ICU等专业医师组成的专家指导组;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现的可疑病例要及时派专人送到上级医疗机构确诊;各乡、村医疗机构要及时将重型患者转往定点医院救治,严禁截留重症患者;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做好诊疗场所消毒和患者隔离治疗等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通知》规定,各托幼机构,如在同一场所出现2例以上或1例危重、死亡患者的,将被关闭2-3周,防止手足口病疫情在托幼机构暴发。同时,要求加强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落实餐饮业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对餐饮业、学校食堂、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