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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场所被盗 专家教你维权
www.gz.xinhuanet.com  2008年05月09日 09:52:58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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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都市报讯(陈红 冯慧 张斌) 昨日,记者对贵阳市的一些大型消费场所——超市、餐馆、网吧以及娱乐场所进行了采访,让市民和专家谈论如何防范被盗以及遭遇盗窃后如何维权等问题。

    贵阳黔灵西路的小贝壳网吧负责人称,为防止顾客在消费场所丢失物品,网吧在醒目处已张贴“温馨提示”,每间隔1小时还用广播提醒顾客注意随身携带的物品,同时不间断派工作人员在网吧内巡回提醒上网顾客注意随身携带的物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仍有不少消费者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被盗之后也缺乏维权经验。据贵阳市工商局消保处孙长东处长介绍,顾客到任何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时遭遇被盗,经营业主肯定有责任,顾客也应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因此,顾客如果在消费场所内被盗钱物,商家和顾客都有相应责任,责任大小应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或有关部门作出的认定为准。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余璐律师说,消费者进入消费场所进行消费,其人身财产安全应受到保护,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由此构成消费合同关系或服务合同关系,但消费者被盗后举证比较困难,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后与商家协商解决,或者及时报案寻求警方调查,通过有效途径协商解决。(完)

 
(责任编辑: 张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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