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讯(石芝谋 何应志)“交了这189块钱,老来不用为生活犯愁,我感到非常踏实。”日前,绥阳县蒲场镇高坊子村联明村民组独生子女户卢正贤喜滋滋地说。
绥阳县组织人口与计生部门深入一线调研,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养老保险。按照“低门槛、广覆盖、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夫妻养老保险金基数,以上年县农民纯收入的18%确定,政府补助三分之二,个人缴纳三分之一,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的政府核发《养老保险金领取证》,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和奖励扶助金3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按领取时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3%的十二分之一,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缴纳累计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计发,奖励扶助金是指农村独子户、双女户每月50元计发,独女户每月100元计发。按该县目前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计算,到时,该县每人可以领取300多元的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发给500元的补助金,并将个人账户本年余额退还其亲属。
据该县计生局长李洪亮介绍,4月起在全县普遍开展这项工作,到时将使农村15000多户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直接受益。
|